| 项目编号 | GR2022LN1001044-2 | ||
| 标的名称 | (2023)2042-1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交通路107-S5号房产转让(第一次降价) |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房产转让 | ||
| 实物类别 | 房产 | ||
| 标的名称 | (2023)2042-1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交通路107-S5号房产转让(第一次降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鞍山市 | ||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交通路 | ||
| 权证号 | 鞍房权正铁西字第201112060828号 | ||
| 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 | 189.22 | ||
| 现场查勘安排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孟先生,0412-6366682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81.93033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资产以房屋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2、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房产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房屋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房产所拖欠的煤气、水、电等费用在房产交接前由实际使用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的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交通路107-S5号商业房地产承租方为孙向军,租期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租金2万元/年。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汇园大道98-S5号商业房地产承租方为杨宝亮,租期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租金5.5万元/年,在项目成交并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后,由转让方将剩余月份的租金转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不可终止原《租赁合同》。 7、如需了解正在出租的《租赁合同》条款内容,在报名前,自行到沈交所报名窗口查阅。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无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27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
| 起始价(元) | 819303.3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2-13 08:30:00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2-27 10:20:00 |
| 转让方 | |||||||||||||||||||||||||||||
辽宁北方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暂无数据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