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LN1002922 | ||
| 标的名称 | (2025)3214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大修第二批、信息类、电仪中心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2025)3214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大修第二批、信息类、电仪中心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 ||
| 实物类别 | 设备(废旧资产) | ||
| 标的名称 | (2025)3214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大修第二批、信息类、电仪中心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 / 银川市 | 数量 | 1 |
| 现场查勘安排 |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9.8-2025.9.17 查勘登记电话:刘先生 15843244223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9.15-2025.9.16(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36.4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买人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与出让方签订合同起 5日内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2、合同签订后5日内,买受人需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让方指定账户。若因买受方原因,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或货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延迟支付部分金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履约保证金用于履约处置、保证工期、危险废物转移、清运等过程中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转移、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出现上述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问题,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账户中进行扣罚,若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算完毕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返。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大修第二批、信息类、电仪中心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整体打包进行处置,成批(不检斤)出售。该批报废固定资产分两大类,一类为通用设备,主要包括 一、 二、三级电脱盐系统、 脉冲激波吹灰器 、超声波发生器及自冷却型换能器总成、甲醇卸车泵、储罐、监控系统、放空阀等设备,以上设备可回收材料主要包括碳钢、316不锈钢、304不锈钢、电子元器件、电机等,此类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主。其中有废水泵、混合器、氨罐、管道、压缩机等11台设备未拆除,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拆除。另一类为信息类电子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对讲机及防爆手机等设备,由于信息类电子设备存放地点比较分散且价值不高,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提供电子设备清单以供参考,出让方不保证现场实物与电子设备清单整体状况完全一致,现场实物可能存在缺零少件现象,对此出让方不承担缺失的补偿,移交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电子设备清单及照片仅供参考。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整体打包转让,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的数量、重量、完整性、长度、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再进行单独称重及测量,最终解释权归出让方,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物须买受人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服务费,待出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买受人自接到出让方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买受人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沈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拍卖保证金等处罚。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出让方指定账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5.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出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出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解、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宁夏石化公司权益的情况,宁夏石化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6.有关报废固定资产的装运工作完毕,实物资产交接完毕后,出让方和买受人办理资产处置移交完成确认单,视为合同履行完毕,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约定所有条款后两个月内由出让方无息退还买受人。 7.不可抗力导致暂时无法施工问题。转让方和拍卖(人)对此已经尽职告知,竞买人自行考量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8.买受人需要将装运现场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及时外运,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外运时必须进行遮盖,不得洒落道路上。若未按要求处置产生的所有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9.所有进厂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出让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作业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厂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车辆需配备特殊作业证; 10.本次处置拍卖的报废固定资产严禁再次利用,如果再次利用或其它用途,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宁夏石化公司无关。 11.出让方可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13.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5.9.8-2025.9.17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9.8-2025.9.17 查勘登记电话:刘先生 15843244223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9.15-2025.9.16(法定节假日除外)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9.17 下午16点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5.9.18 9:30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及等内容,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竞买人须承诺无以下信誉问题: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未被出让方列入“三商”黑名单。如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后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2.竞买人必须参加出让方组织的现场查勘,并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交盖章(签字)确认的查勘确认书(需经出让方现场确认)。 3.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及出让方要求。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4、买受人与出让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需对照转让标的物制定《施工方案》和《HSE方案》,对于拆除部分制定符合要求的专项《拆除施工方案》,《拆除施工方案》必须经出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拆除作业。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1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 转让方 | |||||||||||||||||||||||||||||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暂无数据 | |||||||||||||||||||||||||||||
| 项目附件材料 | 附件:拍卖确认书.pdf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单.pdf 附件:电子设备清单(供参考).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