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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4-3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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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120307000488 项目名称 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120307000488002001 标段名称 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3206120307000488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太山村,南起银河路、北至三姓街路,东起金洲路、西至金富路;
2.3 建设内容: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西区):12幢住宅(含7幢1+9层小高层:4#楼、5#楼、9#楼、10#楼、13#楼~15#楼,5幢1+15层高层:16#楼~20#楼),2幢3层沿街公共用房:21#楼、22#楼,3幢配电房:25#楼~27#楼,2幢门卫:28#楼、29#楼,1幢垃圾收集房:30#楼,人防地库等及一标段相应范围非人防地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83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二标段(东区):8幢住宅(含8幢1+9层小高层:1#楼、2#楼、3#楼、6#楼、7#楼、8#楼、11#楼、12#楼),1幢开闭所:23#楼,1幢配电房:24#楼,普通地下室等及一标段相应范围室外总平配套、智能化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2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桩基、地基处理经有权部门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注:投标时CA系统中质量要求统一填写“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同建设内容,详见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1856万元;二标段:1831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土建、人防、水电安装、门窗、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5G通讯信号覆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消防给水、室外喷淋给水、雨水回收系统、路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景观绿化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2)对所有专业分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等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另行专业发包的供电、煤气、自来水、有线电视等专业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电源的提供,现有脚手架、现有塔吊的使用,以及各专业单位施工结束后孔洞、缝隙及墙体等的预留、封堵、修补工作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7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竣工日期:2028年6月;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一标段:须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二标段:须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近5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均应具备(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加盖法人公章原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示:
(1)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投标函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诚信承诺书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书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凭证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单位可以投本工程的任意标段的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8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
综合标: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7分
企业业绩:2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81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投标报价:  ≥79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投标报价: ≥71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价格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及系数按标段分别抽取。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见各评分点,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组织计划
不超过5页
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页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2页
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8页
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页
1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现场书面答辩(分标段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问题共2题,每题分值为1分,本项最多得2分。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自带)进行答题,书面材料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标识;不得包含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标注无关的记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答辩时长为20分钟。
请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2026年5月28日10:30前抵达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书面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得0分,同时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一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6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128亿元的住宅施工项目,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二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9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995亿元的住宅施工项目,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
(1)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人业绩。
(2)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①“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②工程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已完成项目基本信息录入,提供网页截图证明。(①、②同时具备)。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1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1分
2.3.4(5)
其他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企业信用分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7%,即信用分满分为7分(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分进行评审);
信用分的确定: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项目类别)信用得分*7%(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建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按信用分满分60%的比例计算信用分得分,即 4.2 分。
7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5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定标(择优)因素:
以下资料在定标会召开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以及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②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国家级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③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并最少提供一份房屋建筑项目的评价);
⑤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
⑥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 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 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 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定标(择优)因素自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一式伍份,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定标材料除封面、目录、承诺书(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格式自拟)外,其他正文部分无需逐页盖章,仅加盖骑缝章即可。
4.3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7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
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东路80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62990468                         电话:0513-86101116、15306485157
邮编:226300                            项目负责人:刘鹏程
电子邮箱:/                               邮编:226007 
  
电子邮箱:246628682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联系方式:1396299046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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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3206120307000488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太山村,南起银河路、北至三姓街路,东起金洲路、西至金富路;
2.3 建设内容:银河雅居(CR2022-005地块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西区):12幢住宅(含7幢1+9层小高层:4#楼、5#楼、9#楼、10#楼、13#楼~15#楼,5幢1+15层高层:16#楼~20#楼),2幢3层沿街公共用房:21#楼、22#楼,3幢配电房:25#楼~27#楼,2幢门卫:28#楼、29#楼,1幢垃圾收集房:30#楼,人防地库等及一标段相应范围非人防地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83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二标段(东区):8幢住宅(含8幢1+9层小高层:1#楼、2#楼、3#楼、6#楼、7#楼、8#楼、11#楼、12#楼),1幢开闭所:23#楼,1幢配电房:24#楼,普通地下室等及一标段相应范围室外总平配套、智能化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2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桩基、地基处理经有权部门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注:投标时CA系统中质量要求统一填写“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同建设内容,详见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1856万元;二标段:1831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土建、人防、水电安装、门窗、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5G通讯信号覆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消防给水、室外喷淋给水、雨水回收系统、路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景观绿化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2)对所有专业分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等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另行专业发包的供电、煤气、自来水、有线电视等专业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电源的提供,现有脚手架、现有塔吊的使用,以及各专业单位施工结束后孔洞、缝隙及墙体等的预留、封堵、修补工作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7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竣工日期:2028年6月;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一标段:须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二标段:须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近5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均应具备(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加盖法人公章原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示:
(1)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投标函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诚信承诺书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书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凭证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单位可以投本工程的任意标段的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8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
综合标: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7分
企业业绩:2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81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投标报价:  ≥79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投标报价: ≥71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价格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及系数按标段分别抽取。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见各评分点,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组织计划
不超过5页
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页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2页
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8页
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页
1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现场书面答辩(分标段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问题共2题,每题分值为1分,本项最多得2分。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自带)进行答题,书面材料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标识;不得包含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标注无关的记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答辩时长为20分钟。
请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2026年5月28日10:30前抵达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书面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得0分,同时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一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6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128亿元的住宅施工项目,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二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9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995亿元的住宅施工项目,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
(1)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人业绩。
(2)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①“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②工程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已完成项目基本信息录入,提供网页截图证明。(①、②同时具备)。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1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1分
2.3.4(5)
其他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企业信用分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7%,即信用分满分为7分(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分进行评审);
信用分的确定: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项目类别)信用得分*7%(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建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按信用分满分60%的比例计算信用分得分,即 4.2 分。
7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5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定标(择优)因素:
以下资料在定标会召开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以及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②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国家级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③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并最少提供一份房屋建筑项目的评价);
⑤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
⑥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 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 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 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定标(择优)因素自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一式伍份,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定标材料除封面、目录、承诺书(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格式自拟)外,其他正文部分无需逐页盖章,仅加盖骑缝章即可。
4.3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7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
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东路80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62990468                         电话:0513-86101116、15306485157
邮编:226300                            项目负责人:刘鹏程
电子邮箱:/                               邮编:226007 
  
电子邮箱:246628682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鑫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联系方式:13962990468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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