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2LN1000032 | ||
| 标的名称 | (2022)1209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转让 | ||
| 标的类型 | 国有股权 | 项目类型 | 正式披露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人信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0.5 %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 交易条件 | ||||
| 转让底价(万元) | 496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2.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已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确保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包括转让方、标的企业等)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在了解本次股权受让需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等基础上,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
| 管理层法人 | 暂无数据 | |||
| 管理层自然人 | 暂无数据 | |||
| 是否进行了经济 责任审计(法人) | 暂无 暂无 | |||
| 受让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 暂无 | |||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 暂无 暂无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488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如交纳的保证金不足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补足到30%价款,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限的利息后,一年内付清),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分期付款时为首付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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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其他服务业 | 成立时间 | 2003-05-15 | |||||||||||||||||||||||||||||||||||
| 所在地区 | 上海市 / 普陀区 | |||||||||||||||||||||||||||||||||||||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栋9楼 |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国有参股企业 |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 | |||||||||||||||||||||||||||||||||||||
| 注册资本(万元) | 396700 万元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武晓春 | |||||||||||||||||||||||||||||||||||
| 经营规模 | 小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798973847R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 是否导致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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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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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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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