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0213 | ||
| 标的名称 | (2023)3013-3三亚市美丽新海岸小区2号楼2单元1803号房产转让 |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37 |
| 资产描述 | (2023)301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三亚闲置房产处置项目 | ||
| 实物类别 | 房产 | ||
| 标的名称 | (2023)3013-3三亚市美丽新海岸小区2号楼2单元1803号房产转让 |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 / 三亚市 | ||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156-1号 | ||
| 权证号 | 三土房(2014)字第00092号 | ||
| 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 | 50.82 | ||
| 现场查勘安排 | 联系人:吴琳 13166925155 吉小霞18332559777,李杰13579953688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102.99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款。 2、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时间内与其签订买卖合同。 3、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佣金账户名称: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账号:080 2212 0092 00065682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4、受让方须全额付款购买,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所收款后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送达“收款确认通知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根据“收款确认通知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5、产权交易所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合同中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买受人需要自行了解当地购房相关政策及限购条件,一经报名参与项目,即表明买受人已经自行确认符合政府限购条件,拍卖结束后不得毁拍,不得变更买受人,否则拍卖佣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拍卖人和委托人保留继续追偿权利。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受让方应现场查看,一经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认可该房产现状及瑕疵(包括面积、建筑结构、质量等)。 3、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无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转让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4、拍卖成交后,转让方负责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手续及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各自承担。拍卖成交之日前,房屋所拖欠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1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自动终结 |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 转让方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暂无数据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