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兴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6HE10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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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石家庄兴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标的编号: | G32026HE1000030 |
| 转让方名称: | 石家庄城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比例: | 3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石家庄国控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挂牌价格: | 1元 |
| 挂牌期间: | 21 | 挂牌日期: | 2026-04-30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河北产权市场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二、本次交易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结算。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向河北产权市场线下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三、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采用集中报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 四、本项目在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五、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六、付款要求: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七、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八、其他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并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核心交易条件: 1、受让方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成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完成300万元出资义务的实缴。 2、受让方应当在股权交割之前,代标的企业向债权人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偿还借款本金394万元,或与该债权人达成合法有效的书面债务和解或展期协议,确保不会在股权交割后对转让方造成任何追索、诉讼或法律责任风险。 3、车牌号为京A3XZ96的奔驰多用途乘用车,未登记在兴石生物公司名下,受让方已知悉并自愿承担车辆代持风险,转让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4、兴石生物公司作为廊坊长盛星才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代部分债权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受让方已知悉并自愿承担标的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GP)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若因GP事项导致标的企业产生损失,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评估报告中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根据2023年12月6日签订的《关于代持廊坊长盛星才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说明》,被评估单位作为廊坊长盛星才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代部分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股抵债”债权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之安排,作为代持主体无需就该等代持的合伙份额承担实缴出资义务,不承担代持份额的任何风险或者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代持份额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截至评估报告日,石家庄城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根据章程约定出资日期截止2027年7月3日。 (3)截至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车辆账面原值622,401.77元,净值409,173.98元,内容为车牌号为京A3XZ96的奔驰多用途乘用车,车辆行驶证证载权利人为王水红,被评估单位承诺其权属归其所有,王水红代被评估单位持有,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700万元,实缴700万元,持股70%;股东石家庄城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300万元,实缴0,持股30%。此次转让标的公司3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300万元未实缴,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3、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4、重大债权债务:经审计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股东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394万元尚未偿还。受让方应当在股权交割之前,代标的企业向债权人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偿还借款本金394万元,或与该债权人达成合法有效的书面债务和解或展期协议,确保不会在股权交割后对转让方造成任何追索、诉讼或法律责任风险。除上述债务外,股权转让完成后,其余债权债务仍归标的企业所有,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7、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8、本次转让标的备查资料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在公告期内可到河北产权市场查询。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www.hebaee.cn/#/projectDetail/436cf01defae41bf9ef06f07bf3d4607.html | ||
| 数据来源: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石家庄兴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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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92MABT8PTK33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律师事务所: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决议类型: | 转让行为批准时间: |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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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净利润(上年度):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070,800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964,00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审计机构: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 |||||
| 本年度 2026-3-31财务报表【月报】 |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 1,070,800 | 负债总额: | 3,964,00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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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城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 | 30 | ||||
| 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