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B3206120307000779 | 项目名称 |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南通市通州区东社厂改泵站接管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120307000779002002 | 标段名称 |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南通市通州区东社厂改泵站接管工程二标段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法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真实有效 | |||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资质证书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 证书真实有效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
| 拟派的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1)。 | |||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2 |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4) | |||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板块。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评标入围 | ||||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10分(暗标)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企业信用考核:4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84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暗标要求: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无需制作封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含底纹等)、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_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图表、图片等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项目负责人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要求(暗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2道题目),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最多得2分。 备注: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暗标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标识;不得包含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标注无关的记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 页 | 0.5 分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 页 | 1 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 页 | 1 分 | |||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2页 | 1 分 | |||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不超过 12 页 | 1分 | |||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 素质及管理经验 | 不超过 10 页 | 1分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2 页 | 0.5 分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8 页 | 1 分 | |||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不超过12 页 | 1 分 | |||
| ?项目负责人答辩 (暗标) | 2分 |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1)业绩要求: ①一标段业绩为:2021年3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有单项合同内单个拉管段口径不低于450㎜,长度不少于232米的拉管施工业绩,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②二标段业绩为:2021年3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有单项合同内单个拉管段口径不低于450㎜,长度不少于150米的拉管施工业绩,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如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无法进行备案或信息归集,则须提供该项目的付款发票证明(在招标文件发布日期前开具,且不低于50%)及银行打款凭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告截图。 (3)如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数据的,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2 分 |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4 分 | |
| 2.3.4 (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企业信用考核部分:4分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 值的4%;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为最新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市政)信用评价综合得分×4%(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投标企业未参加最新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市政)信用评价考核,则全部按信用占比分值的60% 计取。 注: (1)投标人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以开评标系统中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市政类信用分为准(如评标系统分值与公示分值不一致的以公示为准)。 (2)相关网页截图指: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南通市建筑市场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相关申报—信用考核记录(市政)”截图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录—信息管理—查看诚信分—市政类”截图,截图中的信用得分必须真实,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论处并作无效标处理。 | 4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