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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4)1176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1号(1-1-2)房产转让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
发布时间:2024-05-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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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LN1001349
标的名称 (2024)1176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1号(1-1-2)房产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66102
资产描述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1号(1-1-2)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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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房产
标的名称 (2024)1176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1号(1-1-2)房产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省 / 沈阳市 / 和平区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1号
权证号 辽(2022)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95613号
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 37.36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林女士 15840410611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41.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2.45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415000
加价幅度(元) 1000
是否起始价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5-23 08:3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06 09:00:0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
沈阳人信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方名称 沈阳人信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人信公司公开转让南三马路房产的批复

暂无数据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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