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盐都区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9030002000141001 | 项目名称 | 盐都区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9030002000141001001 | 标段名称 | 盐都区2026年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2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都区2026年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推荐不排名的7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少于7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2.2.3 | 响应性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4页 | 0.70-1.00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0.70-1.00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1.40-2.00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10-3.00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2页 | 1.40-2.00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0页 | 2.80-4.00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 | 不超过15页 | 1.40-2.00分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5页 | 0.70-1.00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3年4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承担过单项合同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2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分 |
| 2.3.4(6) | 不良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 名, |
| 4.2 | 定标标准 |
| 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