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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公园驿站及雨棚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4-3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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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2308002 项目名称 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
标段编号 WXXQ202308002-X07 标段名称 公园驿站及雨棚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公园驿站及雨棚(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308002-X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园驿站及雨棚(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公园驿站及雨棚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
2.3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雨棚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土建工程等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位于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建设内容包括雨棚、建筑驿站等,其中,驿站面积约35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9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雨棚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土建工程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4月3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4月3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30 17:00至2026-5-11-23: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太路88号无锡生量环保科技创新中心308室

联系人:
胡浩

联系人:
吕斯涵
电话:
0510-88997827
电话:
1836237701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程丹

邮编:
214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4000



电子邮箱:
345231525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059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公园驿站及雨棚(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308002-X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园驿站及雨棚(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公园驿站及雨棚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
2.3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雨棚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土建工程等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位于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建设内容包括雨棚、建筑驿站等,其中,驿站面积约35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9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鸿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停车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雨棚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土建工程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4月3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4月3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4-30 17:00至2026-5-11-23: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太路88号无锡生量环保科技创新中心308室

联系人:
胡浩

联系人:
吕斯涵
电话:
0510-88997827
电话:
1836237701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程丹

邮编:
214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4000



电子邮箱:
345231525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059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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