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芜湖湾沚区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及乌凤滩与东湖公园委托运营服务 | |
| 项目编号 | WH12GQ2026FW8825 | |
| 标段名称 | 芜湖湾沚区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及乌凤滩与东湖公园委托运营服务 | |
| 标段编号 | WH12GQ2026FW8825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楚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北航通航创新园5号楼7楼2-2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主任 1832178623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珩琅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水厂路1号-2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蓉、陶庭国 13695533623、1777546679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29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青旅(上海)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739号 | |
| 投标报价 | 策划方案服务费:300000.00元 基础管理费费率:85% 奖励管理费费率:100% | |
| 服务期 | 四年(第1年为试运营期;第2-4年为正式运营期。)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湾沚区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及乌凤滩与东湖公园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提供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方案服务 并展开乌凤滩项目、东湖公园项目的“委托共营 ”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四年(第1年为试运营期;第2-4年为正式运营期。)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贵阳市花溪区贵澳时代广场文商旅综合体项目总体策划及业态策划; 2.津巴布韦共和国非洲部落文化园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翊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1号1602A-4469室 | |
| 投标报价 | 策划方案服务费:400000.00元 基础管理费费:95% 奖励管理费费率:100% | |
| 服务期 | 四年(第1年为试运营期;第2-4年为正式运营期。)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湾沚区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及乌凤滩与东湖公园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提供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方案服务 并展开乌凤滩项目、东湖公园项目的“委托共营 ”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四年(第1年为试运营期;第2-4年为正式运营期。)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徽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3265号18号楼3341室 | |
| 投标报价 | 策划方案服务费:420000.00元 基础管理费费率:90% 奖励管理费费率:100% | |
| 服务期 | 四年(第1年为试运营期;第2-4年为正式运营期。)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湾沚区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及乌凤滩与东湖公园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提供乌凤滩项目详细策划方案服务 并展开乌凤滩项目、东湖公园项目的“委托共营 ”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四年(第1年为试运营期;第2-4年为正式运营期。)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