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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XJYGCG2026000928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4-3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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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融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项目提供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南林路
(002)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和谐家园西侧道路
(003)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泰山路
(004)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凌云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南林路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取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02)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和谐家园西侧道路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取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证明材料;
(003)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泰山路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取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证明材料;
(004)克拉玛依区道路与系统配套工程(三期)—城北区市政道路及系统配套完善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服务-凌云路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取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10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A401室(开标室)
七、其他1、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xjygcg.com/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 0991-4182346, 平台确保对供应商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2、标书款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标书款:300元/份。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款的,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异议受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机构电话(传真):0990-6608599异议受理机构
电子信箱:XJHYGSZB@163.com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国资委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疆融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四街309号
联 系 人:蔡凯阳
联系电话:15709012000
 
招标代理: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童艳  周水霞 石涵璐                          
联系电话:0990-6608599  18196018793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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