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S31静宁至秦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环境水保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GXHS-2026-023-05 | |||||
| 招标人 | 甘肃静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范围 | S31静宁至秦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环境水保监测服务,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施工期环境监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监测、使用林地(草地)可研。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30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3日 |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298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所需的完整、合规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草地)可研3项咨询服务,并提交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施工期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需覆盖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其中,施工期环境监测自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水土保持监测自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按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持续开展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同步配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 | |||||||
| 企业资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具备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监测类别) |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30238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所需的完整、合规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草地)可研3项咨询服务,并提交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施工期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需覆盖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其中,施工期环境监测自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水土保持监测自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按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持续开展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同步配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 | |||||||
| 企业资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具备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监测类别) |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30071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所需的完整、合规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使用林地(草地)可研3项咨询服务,并提交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施工期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需覆盖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其中,施工期环境监测自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合格之日止,水土保持监测自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按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持续开展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同步配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 | |||||||
| 企业资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认证)(具备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监测类别)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具有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具备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监测类别),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序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391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