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小南海至城区引调水工程(1标段)EPC
答疑、补遗通知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小南海至城区引调水工啊程(1标段)EPC”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问题一: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招标范围
(2)施工部分明确:“完成黔江区黔江河水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经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但该条款中载明的项目名称为“黔江区黔江河水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条明确的本项目名称“黔江区小南海至城区引调水工程(1标段)EPC”不一致。
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此处项目名称是否存在笔误,若存在笔误,请纠正并明确本项目施工部分招标范围。
答:补遗已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二: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约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2.5%标准计提”,并注明“本项目安全生产费220.09万元”。但本项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91,609,100.00元,按2.5%测算安全生产费应为229.02万元,与招标文件载明的220.09万元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的计取基数、具体金额。
答:招标文件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暂定金额,非测算安全生产费的计费基数。
问题三: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报价方式”约定: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包干方式,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91,609,100.00元×固定费率报价。按该约定,安全生产费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随固定费率报价一并计算。
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7.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约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生产费-Σ规费-Σ税金)×固定费率+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生产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按该结算公式,安全生产费在结算阶段先从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中扣除,再按原额加回,似不参与固定费率下浮。
上述投标报价口径与合同结算口径对安全生产费是否参与固定费率下浮的处理方式不一致。请明确:安全生产费在投标报价阶段、合同签约阶段及结算阶段是否参与固定费率下浮;如不参与下浮,请同步明确投标报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的计算方式。
答: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仅作为投标评审使用,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无关;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的计算方式,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问题四:
商务评审标准中“施工业绩(1 分)”与“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本项商务评审),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工程造价不小于9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不符。请招标人明确施工业绩总分以哪个为准。
答:补遗已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五: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所列内容与投标文件格式正文内容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以投标文件格式正文为准;若不以正文为准,请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如以目录为准、或另行补充修正后的格式标准)。
答:补遗已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六:
请问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提供的财务报告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提问2:1. 评标办法中,2.2.2人员职称中,设计负责人执业证书评分点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到本单位的得1 分,本项最多得1 分。”
提疑: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已要求“6.2.1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该资格条件要求已足以让 设计负责人 胜任其设计负责人的岗位要求,且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项目团队履约时团队一般会有造价人员完成相关工作,设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执业资格证书的得分要求是否多余,不符合项目实际及招标公正性,可否复核?
答:该设置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能力的全面性,能更好的把控项目的成本控制,且此部分为商务评审,并非资格要求等限制性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epc业绩得国家级奖项加分,可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提供一个能加满分吗
答:补遗已调整,详见补遗。
提问4:设计业绩中要求的“每具有1个水利水电工程中输水或引调水隧洞长度不低于5km的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3分”、勘察负责人业绩中要求的“每具有1个含输水或引调水隧洞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项目中担任勘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最多得1分”、设计负责人业绩中要求的“每具有1个含输水或引调水隧洞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最多得1分”。请问借水隧洞是否属于上述业绩描述中的输水或引调水隧洞范畴?
答:属于。
提问5:企业获奖部分请问必须要EPC总承包业绩获奖才行吗?如果我单位纯水利施工项目获得的国家级奖项难道这种不认可吗?如果不认可请给出不认可的依据,不然我单位有理由认为这种设置条件存在排他性,请监督部门认真审核
答:补遗已调整,详见补遗。
提问6:有人提出了一个与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7:中交系中吗。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8: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但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提问9: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吗?
答:不允许兼任。
提问10: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答:满足。
提问11: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
提问12:业主专家会不会被行贿策反了。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13: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请问竣工证明材料只能是上述几种吗?例如竣工报告、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吗?
答:符合,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体现的内容。
提问14: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财务要求”提供。
提问1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内容以外,是否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提问1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提问17:业主专家是搞不赢被操作的社会专家,社会专家都收了钱,只会听钱办事,根本不会跟着业主专家干。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18: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化不可修改的内容外,其余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为准。
提问19:任一分项报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对单项报价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提问20: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答:可以,但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提问21: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内与业绩有关的要求中所称“竣工时间”是指能明确表述该业绩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提问22: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递交。
提问23: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提供的财务报告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提问24:我公司投标提供的勘察设计人员是我设计院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设计人员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
提问25:高标准农田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提问26: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合理性说明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27: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专业分包业绩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业绩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提问28: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29: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提问30: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提问31:投标文件格式
(二)共同投标协议书,请问职责分工是否可填写为: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及相关工作吗?
答:可以。
提问32:投标函附录中,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提问33: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34: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专业分包项目若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即符合奖项加分要求。
提问35:有人提出了一个与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36:“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或参与的水利水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请问代理,获奖业绩必须要EPC业绩嘛?你们现在胆子那么大了吗?国奖都不认可了嘛?又是给哪个局量身定做的嘛!!!!
答:补遗已调整,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招标范围”中“
(2)施工部分:完成黔江区黔江河水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经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及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相关手续及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修改为“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及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相关手续及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施工业绩(1分)”修改为“施工业绩(2分)”。
4、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总目录修改为
“目录
一、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商务部分
三、技术部分
四、资格审查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
(3)承诺
(4)其他资料”
5、删除“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
(二)项目管理机构”中“3.设计专业负责人资历”。
6、将“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内“
(二)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中“注:1.在共同投标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修改为“注:1.在共同投标协议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7、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获奖”中“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或参与的水利水电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及完(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提供。”修改为“自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派人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
注:本答疑、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30 日
[5001142026042200102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