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316072419-37629 原合同编号:KC-20260316072419-37629
二、合同名称:KC-20260316072419-37629 原合同名称:KC-20260316072419-37629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3-230221-071823
四、项目名称: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龙江县安卫街1号
联系方式:13115325765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东侧党校街68号(齐齐哈尔气象局西侧)
联系方式:13766555533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ZJXD-202603-230221-071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个) | ¥96,802.40 | ¥96,802.40 | 符合服务要求,符合验收标准 |
合同金额: 96,802.4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捌佰零贰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6日至2027年03月15日
履约地点:龙江县安卫街1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6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