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广东省分行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三方对账管理系统”项目 |
| 采购内容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三方对账管理系统”项目服务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执行案款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合同,该公司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具备执行案款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运维资质。其他服务商没有执行案款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运维资质,不具备对接条件,无法向我行提供相关服务,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选取该供应商为唯一供应商。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6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梁经理 联系电话:0668-3337709 电子邮箱:liangjindan.gd@ccb.com |
| 异议受理 |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