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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23)238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45辆报废自备罐车转让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
发布时间:2023-10-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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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3LN1002167
标的名称 (2023)238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45辆报废自备罐车转让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4-22566135
资产描述 报废自备铁路罐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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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设备(废旧资产)
标的名称 (2023)238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45辆报废自备罐车转让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省 / 辽阳市
数量 45
现场查勘安排 1、踏勘时间:2023年10月11日
2、踏勘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富强路28号
3、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韩圣雷 ,13604190777
4、必须携带公章前往踏勘,具体踏勘要求提前一天跟踏勘联系人确认。
5、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转让方现场陪同勘验人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214.420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处置车辆交接地点,交接方式:标的物报废自备罐车在辽阳石化院区内交接。标的为报废处理物资,受让方须以废旧金属形态予以回收,不得作为容器具或运输工具再次使用,如果受让方在再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受让方单独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备罐车的处置方式为公开处置,处置后由资产购买人自行提取,评估值已扣除清理费用,清理费用应由资产购买人(受让方)承担。本次处置的报废自备罐车均属于报废车辆,如需过轨运输需取得国铁相关部门批准,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发生相关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交易的报废自备罐车辆不得在辽阳石化厂区内拆卸作业。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报废自备罐车由转让方负责安排一次基础清洗(转让方承担费用),清洗检测合格后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实施动火或进罐作业前需严格进行检测,符合条件方可作业,如需再次清洗受让方自行处理,车辆交付后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任何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
2、本次转让标的为45辆报废自备罐车,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按现场实物现状整体转让,不进行分拆及单项资产转让,受让方受让成功后,按资产现状为准进行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3、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也不保证转让车辆状况能顺利通过铁路起票调车从存放地转运至拆解场地。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拆解、运输等过程中安全环保责任及义务均由受让方独自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安全环保责任和经济损失。
5、竞标成功后待转让方履行完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的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即视为双方对标的交割完毕,《资产转让合同》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文件作为转让标的所有权转移并交割完毕的有效凭证,双方无需再另行办理交割手续。
6、受让方在查证标的时,应与相关单位核实相关费用。受让方承担标的车辆交易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日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转让交易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本次转让标的报废前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已知晓该运输工具的危险性。受让成功后,在拆解、处理罐体时应负谨慎注意义务,应由专业机构清洗或无害处理后进行拆解操作,拆解时应服从切割施工的相关要求。因受让方违法、违规拆解,处理本标的而发生的罐体爆炸和人员中毒以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而对相关方造成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意向受让方必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查证后,须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验确认书》对标的进行确认,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意向受让方凭双方签章的《标的现场查验确认书》,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包括已经披露或因遗漏未能披露的,能够预见或未能预见的风险和责任,且任何遗漏或未能预见并非出于转让方之故意为之,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并且额外需要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30万的履约保证金。
10、要求签订合同后,罐车清理完并检验合格后45个自然日内买受人将标的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款作为处罚。
11、受让方车辆、司机以及进场人员进入辽阳石化厂区必须按照辽阳石化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办理相关入厂手续后,方可入内。必须严格听从辽阳石化指挥。如有违反,将按照辽阳石化相关规定处理。
12、请买受人仔细勘验标的,考虑合同履行的时间成本、废旧钢材市场涨价跌价等因素、运输成本以及不同地区对废旧物资运输等限制性要求,一旦报名参与竞买,不得反悔,否则将给予罚没保证金的处罚。
13、本次转让废旧报废自备罐车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为准,竞价成功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交易金额不做任何调整。
14、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踏勘时必须遵守相关业务人员现场指挥,如果违反辽阳石化公司相关规定、不听从现场指挥将取消参加竞拍资格。
15、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3%。
16、买受人在提货期间需遵守辽阳石化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遵守辽阳石化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安排的提货时间。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它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竞买人报名时需上传危废品经营许可证。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64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2144205
加价幅度(元) 1000
是否起始价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3-10-08 08:3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3-10-20 10:00:0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执行董事办公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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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2023)238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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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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