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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乡县沙河(沙河镇)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公告-中标公示
陕西
发布时间:2026-04-3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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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西乡县沙河(沙河镇)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107013541260018
标段名称
西乡县沙河(沙河镇)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013541260018001001
招标人名称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吴凤华
联系电话
0916-2523740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4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5月6日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
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陕西华源天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严斌
陕261181913821
1392596.17
210
陕西青宁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书奇
陕261171804687
1393526.30
210
陕西呈达旭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司源
陕261161793957
1392870.44
210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新街地旺花苑小区15号楼2层,电话:0916-2523740,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79727054@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行政监督部门: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916-6218351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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