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单位 | 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陀区海岛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171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6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普陀区海岛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 预算金额(元):17100000.00 采购目录:C15049900其他水上运输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游客持续增多,垃圾处理量逐年攀升,加之海岛居民对环境卫生的要求提升以及相关环保处理的标准提高,原有的垃圾处理方式已渐渐不适应现有的发展,解决海岛垃圾问题已刻不容缓;最终确定本细则适用于此次参与全区统一招标的13个岛屿,具体涉及以下单位:桃花镇(桃花岛)、虾峙镇(本岛、湖泥岛、东白莲岛、金钵盂岛)、东极镇(庙子湖岛、青浜岛、东福山岛、黄兴岛)、东港街道(葫芦岛)、蚂蚁岛管委会(蚂蚁岛)、白沙岛管委会(白沙岛)、登步岛管委会(登步岛)13个岛屿采取垃圾集中外运的方式处置,统一将垃圾运至定海团鸡山进行处理。 13个岛屿垃圾外运项目(含车辆租赁)每年预算约为570万元(其中,船运费361万元/年,车运费209万元/年含车辆租赁费)三年总预算约为1710万元;该项目以1+1+1的形式进行招投标,甲方对中标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项目合同,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环保及垃圾清运标准。确保各岛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输全过程实行密闭化,防止二次污染。清运频率和效果须满足海岛居民日益提高的环境卫生要求,确保转运至团鸡山处理站时符合接收标准;提供13个岛屿生活垃圾集中外运服务,统一转运至定海团鸡山处理。服务内容包括:垃圾装载、码头转运及外运。租赁车辆须配备专业驾驶员,并全程配备管理调度员,负责协调各岛屿清运时序、车辆船只衔接及作业调度,确保外运体系高效稳定运行,满足海岛环保升级需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保障海上船舶运输、陆上车辆驾驶及码头装卸作业安全。配备驾驶员及调度员须经安全培训。严防垃圾洒落、渗滤液泄漏等环境安全事故,定期检查车船状况,杜绝疲劳驾驶和违规作业,确保零事故; 2026年10月18日至2029年10月18日(3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生效后即时接管全部13个岛屿的清运任务,保障清运服务不中断,平稳过渡。 |
| 联系人 | 吴倩蓉 |
| 联系电话 | 0580-3028037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