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2389 | ||
| 标的名称 | (2023)2400大连市西岗区华海街10号、12号房产整体出租(租期3-10年) |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庄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大连市西岗区华海街10和12号房产出租-原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培训中心 | ||
| 现场查勘安排 | 踏勘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踏勘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15702453373 | ||
| 资产所有(出租)方 | |||||||||||||||||||||||||||||
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暂无数据 | |||||||||||||||||||||||||||||
| 标的名称 | (2023)2400大连市西岗区华海街10号、12号房产整体出租(租期3-10年) | ||
| 标的地区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西岗区 | ||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30万元/年 | 租赁期 | 3-10年 |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起租日 | 以合同约定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163.60 | ||
| 租金支付要求 | 先付后租,按年支付,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 ||
| 优先租赁情况 |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设施陈旧,无法直接使用 |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年递增百分之一 | ||
| 押金支付要求 | 5万元(支付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押金) |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所涉及水、电、气、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经营范围:酒店、公寓、民宿、教育、培训、办公等相关行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 ||
| 坐落位置 | 大连市西岗区华海街10和12号 |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允许(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支付10万元装修保证金),但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30万元/年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 出租条件 | 1、本次出租标的大连市西岗区华海街10和12号房产出租-原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培训中心,租期3年以上10年以内(含10年),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租期为准,并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房屋免租期2个月。 2、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报名通过审核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9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4、项目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立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产交所将保证金冲抵租金转付出租方,剩余的租金、押金及产交所的服务费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产交所再将租金、押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6、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有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等。 | |||
|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9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
| 起始价(元) | 30000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0-19 08:30:00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2 10:00:00 |
| 项目附件材料 | 现场踏勘确认书-((2023)2400大连市西岗区华海街10号和12号).pdf 房屋租赁合同(10、12号)20231019.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