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三条港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启东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启东市三条港灌区
2.2 项目规模:批复总投资人民币10496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15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合同项目监理二标段主要内容:江苏省三条港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和施工三标段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对应施工招标控制价5179.398718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124.5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约3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3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指对应监理范围内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但高标准农田除外))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本工程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市内最多有一个在建工程(不含本项目)。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启东市外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②启东市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规定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其中符合该文件c种情况即工程已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的,则仅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即可。
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注:拟任总监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启东市水务局 0513-83312520。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格式要求。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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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启东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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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692号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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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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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峰、黄稼成(项目负责人)、吴有进
| 电话:0513-68263621
| 电话:18251832442、025-8228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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