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TD20251101 | 项目名称 | 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
| 标段(包)编号 | TD20251101
| 标段(包)名称 | 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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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04-29
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烟草茂名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TD20251101
三、招标项目金额:根据行业制度,明确最高限价为23万元;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所有成本、税费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
四、招标内容: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信息化业务项目相关经营范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另外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交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承诺在项目上线稳定运行后(通常为交付后第3个月起),达成满足《项目需求书》所要求的系统性能与业务效果指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提供 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作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是指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根据烟草行业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管理要求,参与投标的中标人或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日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下列所述不良行为记录:
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及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7.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以及重大的行政处罚信息(重大的行政处罚信息:参照重大违法记录执行)。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及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注:
(1)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中标人数据库等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将同时将上述网站的现场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或下载存档保存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查询结果依法作出有关决定。如在现场查询时发现投标人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补充证明资料进行评审。投标人未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响应。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原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原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视为投标人放弃响应。
(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对其所属总公司进行以上记录查询,其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各级投标人不良记录(黑名单)中。(投标人需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4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1)按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招标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核实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实施能力等进行核实或现场调查,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核实调查工作。如果调查通过,则按招标程序授予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书;如在核实、调查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了解。
4、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6、本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
一、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高水公路118号中汇尚街1号楼6楼602房;
3、联系方式:陈女士,电话
:13620478707,邮箱:1368637018@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余女士
2、联系方式:0668-282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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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TD20251101 | 项目名称 | 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
| 标段(包)编号 | TD20251101
| 标段(包)名称 | 基于零售终端数据管理的市场状态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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