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实施方案研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关于委托开展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平台搭建及相关研究工作的通知》(川高路函〔2025)718号)要求,由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开展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平台搭建研究工作。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实施方案研究进行公开发包招标。
2.项目背景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
为深化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债务结构与管理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推动高速公路主业可持续发展,由川高公司统筹部署,委托乐西公司特开展本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平台搭建及相关研究工作。本项目依托于已批准建设的项目作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实践载体,但其工作成果将服务于更广泛的省级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体系。
2.2服务内容、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范围为开展四川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实施方案研究,配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单位的研究出台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方案。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四川省高速公路运营情况分析。分别从高速公路发展、建设管理及投融资、收费运营管理、通行费收支及债务偿还情况等方面,系统分析四川省高速公路发展和运营管理的总体情况,并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发展现状进行重点分析,明晰“统贷统还”实施的背景。
(2)四川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聚焦公路交通效率、管养资金保障、收费公路债务风险等方面,系统梳理四川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典型省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经验做法。梳理全国各省实施“统贷统还”总体情况,重点分析广东、福建等典型省份“统贷统还”经验做法,包括实施主体、实施范围、通行费票据、资金管理方式、期限设置等。
(4)四川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政策分析。结合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运营状况和到期处置方式的分析,从解决到期债务问题、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路网交通量均衡等角度论证实施“统贷统还”的必要性。结合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最新修订案的修订思路和方向,交通运输部推进收费公路政策创新试点的背景和政策导向,以及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在报经国务院同意后,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的相关规定,分析论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实施“统贷统还”合法性。
(5)四川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方案论证。论证包括实施主体、实施范围、收费期限、资产和债务处理、通行费收支管理、新建项目融资等内容。
(6)“统贷统还”政策实施预期效果分析。根据统贷统还平台实施方案,论证建立平台后对高速公路延长期限、债务展期节约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化解、新建项目融资等方面的预期效果。
(7)相关措施和建议。为保障统贷统还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从加强平台资金监管、建立滚动项目库、债务风险预警、加强舆情监测引导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TDTH-1。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收费研究类项目(收费政策研究或收费标准测算等)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
(1)具有交通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在1个高速公路收费研究类项目(收费政策研究或收费标准测算等)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务;
(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之前起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 2023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上述要求中第
(1)~
(2)项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核查的上述对应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
(3)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了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为2家。
(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1 资质要求和3.1.4 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2 业绩要求和3.1.3 主要人员要求。
3.3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自 2026年4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5 月 17日 12 时 00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
备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实施方案研究(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5 月 18 日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 开标
开标形式:电子开标。
现场开标时间:2026 年5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
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5 月 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
备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实施方案研究。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9.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400-8148-188、1801363569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90 号四川高速大厦
联 系 人:赖女士
电 话:028-65259707
传 真:028-65259707
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