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补充澄清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25001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所附图纸不完整,完整图纸资料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以本次发布的图纸为准。
2、原公告中“建设地点: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内”
现变更为:“建设地点:项目分两处实施,分别位于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和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
3、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五、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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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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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387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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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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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六、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38701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12号楼5层501号
联系人:李忠栗
联系电话:18836799697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本项目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详见下方说明:
附件:
变更公告.pdf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