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2002876003974001 | |||
| 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1栋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604.2㎡,配套建设300㎡道路硬化、100㎡绿化工程,并接入校园现有水电管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暖工程、室外硬化和绿化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28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都安县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7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903415.07元 | |||||
| 工期 | 2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香(注册编号:桂245151652678;身份证号:4527**********593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绍坤(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1122 ;身份证号:4527**********051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①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② 都安县 2022年都安县瑶族中学教学楼项目工程。 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5917643.48元 | |||||
| 工期 | 2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潘世文(注册编号:桂245131335694;身份证号:4527**********561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俊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9051;身份证号:4527**********083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①都安瑶族自治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项目;②都安县密洛陀文化中心文化馆建设工程。 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933241.70元 | |||||
| 工期 | 2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吴应茂(注册编号:桂245131440323;身份证号:4526**********397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秀(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4828;身份证号:4522**********102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①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党建文化长廊建设工程;②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二期工程)(河池地震监测中心站、玉林地震监测中心站、凭祥地震监测站)。 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gzy.jgswj.gxzf.gov.cn/daxggzy/、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an.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5271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