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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具身智能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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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23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具身智能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已由 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509-411402-04-04-441465 ,招标人为 商丘晨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具身智能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6〕054号
项目编号:2509-411402-04-04-441465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基地的智能化建设、具身智能训练与数据采集设备、仿真模拟设备、工业场景模拟实验室、物流场景模拟实验室、陪护场景模拟实验室等,以及配套大模型平台、数据标注平台等。研学实训包括实训创新实验室、课程仿真教学中心、AI游览体验互动中心等。
2.3.2建设规模:
基地整体建筑面积约 2 万平方米,其中训练标注中心约 1 万平方米,研学实训基地约 1 万平方米,建设商丘市梁园区具身智能科技研发与数据训练、研学实训、产业孵化、展示体验等于一体的创新基地,以“立足商丘市、服务河南省、辐射豫东周边四省核心,依托本地优势产业为根基,以技术赋能与业态创新为驱动,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市场化运营”模式,构建具身智能产业服务平台。
2.4建设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商荣路以东,梧桐路以南,商兴路以西,仓平路以北。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具身智能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
标段二:具身智能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8万元,工程施工(不含主体工程)及设备费招标控制价为审计机构审定金额的100%。
标段二:工程施工(不含主体工程)及设备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的0.5%。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标段一:本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的设计、施工(不含主体工程)、采购和运营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
(2)工程施工(不含主体工程)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软件、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
(3)运营及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标段二: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计划工期(服务期):
标段一:建设工期:1年(包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运营期:9年。
标段二: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
标段一: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标段二:
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运营单位要求:
①在运营期限内,甲方取得的运营保底收入总额不低于本项目工程结算价格的100%及项目融资利息,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投标人同一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能力证明,同一银行账户现金存款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截图或银行存款证明,须显示投标人名称、银行账户、余额、日期等内容)。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6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6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6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管理制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注:2022年及以后年度审计报告应该经过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并经过深度查验、提供查验截图(比对报告编码、财务关键指标数据)结果一致,否则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5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运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中,招标人与运营单位另单独再签订运营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7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标段二资格要求:
3.8资格要求: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9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6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0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管理制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注:2022年及以后年度审计报告应该经过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并经过深度查验、提供查验截图(比对报告编码、财务关键指标数据)结果一致,否则无效。
3.11信誉要求:
3.11.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11.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14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 05 月 21 日上午 09时00 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三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2024-12-24(V6.8.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5.8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 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晨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北航星空创新园1号楼1楼101室
联系人:高慧芳
电 话:17550075360
传 真(如有):/
电子邮件(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
联系人:董国杰、赵雅静
电 话:0371-67222266、13810537438、18939267588
传 真(如有):/
电子邮件(如有):zzgj123@126.com
监督单位:商丘市梁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果园路8号
电 话:0370-2783697
传 真(如有):/
电子邮件(如有):/
发布人:正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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