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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2115阜新市新邱区矿业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报废汽车3辆)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3-1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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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6LN1000717
标的名称 (2026)2115阜新市新邱区矿业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报废汽车3辆)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 024-22566102
资产描述 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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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其他
标的名称 (2026)2115阜新市新邱区矿业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报废汽车3辆)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省 / 阜新市 / 新邱区
数量 以现场实际为准
现场查勘安排 1、查勘时间:公示期内
2、查勘地点:阜新市新邱区镇西街办工厂区内,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北段15号厂区内
3、
联系人:周磊
4、
联系电话:18841829999
5、查勘要求: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须提前与转让方取得联系,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0.2720万元/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的低效无效存货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报告明细不符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本次低效无效存货物资转让,转让底价为2720元/吨,预估重量4吨,标的重量以成交后实际检斤重量为准,成交价以称重后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不扣杂。交易服务费按照实际成交价计算。
3、对本次出售的低效无效存货物资不可挑选,不做质量保证,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均以看货现场实物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按照0.3万元交纳交易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安全协议》等,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0.3万元。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装车并在转让方指定地点对资产进行称重,双方签订称重交接单,沈交所按照称重后的成交价款进行结算。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称重现场向沈交所补足价款后方可驶离出称重现场,否则受让方已交款不予退还,同时依法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5、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不认同转让方称重等为由拒绝以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受让方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由转让方指定称重点进行称重,如重量或数量超过受让方已交的交易保证金,超过部分价款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沈交所补足,每逾期1日支付价款,受让方需支付滞纳金1000元,逾期3日视作受让方违约,已缴纳的款项不予返还,同时转让方有继续追缴受让方违约的权利。称重后,受让方、转让方及沈交所三方需在称重单上签字确认,受让方方可将物资运走。同时受让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标的全部搬离转让方厂区。
7、受让方需在转让方指导下,进行施工前作业范围内的断水、断电、断气、断网等工作,符合条件后才可施工;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资产所在单位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资产所在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资产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如需)。
8、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运输、装卸,提货车辆须有相应遮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及飘洒;对提货车辆以及物资运出有特殊要求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责任担保,同时受让方承担装卸、运输、称重、垃圾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9、受让方需在进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特殊标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完成物资交接并全部清离出场,否则每逾期1日,将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0、交易双方物资交接结束后,沈交所凭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称重单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受让方履约保证金。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转让方将视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经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1、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2、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及税金后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是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0.3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处置方式 1、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2、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2720
加价幅度(元) 10
是否起始价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3-18 08:3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4-02 10:00:0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
阜新市新邱区矿业公司

转让方名称 阜新市新邱区矿业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阜新矿区多种经营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矿业公司废旧物品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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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2026)21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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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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