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YBSXES(2026)0500 | 项目名称: | 应急成品粮油低温仓改造土建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 咨询电话: | 13990907951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1777353.67 | 项目发包价(元): | 1670712.45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4-30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5-07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6-05-08 10:1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2026-04-20(基准时间之后),显示 '5分钟'。 6. 如果发布时间为空(Model异常),默认显示 '30分钟' 作为兜底。5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仟)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收款单位: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宾市分行 银行账号:20351159900100000004051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
| 项目所在地: | 翠屏区 |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 | ||
| 项目概况: | 1.标段划分:一标段。 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10号。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物资储备多功能仓和成品粮油应急低温储备库改造,本项目包括地坪、吊顶、散水坡道改造,并增加挡鼠板和防虫网等工程内容。 4.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1.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5.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1.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2.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项目合同价款的80%;3.决(结)算审计之后拨付到审计金额的97%;4.余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15日内支付(无息)。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模板.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