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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4-2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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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20330002146 项目名称 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20330002146001003 标段名称 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1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投备〔2025〕1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
2.2 建设规模:为壮大村级经济,拟实施本项目,项目位于村现有厂区内,用地面积25713.90平方米,折合约38.57亩。本项目新建3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2146001003张家港洪福智造园扩建工程项目二期(1#2#厂房及室外配套)总建筑面积6008.98?,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为3227.75?,地上一层,檐口高度14.8m,最大跨度9m,钢结构;2#厂房建筑面积为2781.23?,地上三层,檐口高度14.8m,框架结构。包括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消防及室外配套等。2097.87384
2.4 其他:江苏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江苏中煤地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5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800?(含)以上的工业建筑]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工业建筑按照《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05月12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15日9时15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公告的媒介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锦丰镇洪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锦丰镇洪福村委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
邮 编:215600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张永明
联 系 人:许晓栋
电 话:051258959029
电 话:0512-553920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289356337@qq.com
电子邮箱:997838696@qq.com

2026年04月30日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从以下 方法
一、方法二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20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2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0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评标价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以投标报价、信用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98  分
投标人信用:满分 2  分
2.3.2
施工组织设计
□ 采用:             
? 不采用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3
投标报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
/
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进行定性判断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信用标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2%(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
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
评审。)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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