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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1090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原海隆宾馆房屋整体出租(租期五年)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2-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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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6LN1000450
标的名称 (2026)1090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原海隆宾馆房屋整体出租(租期五年)
标的类型 权益性资产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24-22566102
资产描述 房屋整体出租
现场查勘安排 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14741383930 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出租方不接受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完毕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出租方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是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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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方

资产所有(出租)方
阜新市海隆物业有限公司

资产所有(出租)方 阜新市海隆物业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名称 区政府党组会议纪要

暂无数据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2026)1090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原海隆宾馆房屋整体出租(租期五年)
标的地区 辽宁省 / 阜新市 / 太平区
使用权价格(租金) 35万元/年
租赁期 5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起租日 按合同约定
出租面积(平方米) 1749
租金支付要求 年付
优先租赁情况 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简装
租金调整方式 无调整
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于签订房租租赁合同3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经出租方确认的其他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承租方须根据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自行负担与租赁标的使用有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及其他费用,出租方负责为租赁标的承担采暖费。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承租方只能经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经营项目,租赁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各种规章制度等。禁止非法商业运营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坐落位置 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需提前经出租方审核通过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出租底价 35万元/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房产正在出租,租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9号。
2.因目前房屋正在出租,原租户清理设备及物品时间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签署租赁合同延期。承租方需承担因原租户清理物资时间过长等其他因素导致延期签署租赁合同等风险。
3.出租房产内部装修及基础设施等状况需以签署租赁合同后交接状态为准。
4.本租赁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仅有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
出租条件 1、本次出租标的租期5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交接状态为准。
2、本出租标的不可以分租、转租,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且出租方清理房屋内物品后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承租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房不保证房产内部装修状况,以签署租赁合同后交接状态为准。
6、因目前房屋正在出租,原租户清理设备及物品时间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签署租赁合同延期。承租方需承担因原租户清理物资时间过长等其他因素导致延期签署租赁合同等风险。
7、本项目租赁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增值税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向出租方支付该笔增值税后,由出租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8.本租赁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仅有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产权证书缺失可能引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通过教育、消防、环保等行政审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
承租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10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保证金转租设置 自动转为部分租金,交易服务费另行交纳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350000
加价幅度(元) 1000
是否起始价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2-12 16:39:59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3-05 10:00:00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踏勘确认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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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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