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贵州银行安顺分行业务合作类服务(2026年至2027年人社类机构合作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GQQY-ZB2026040260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 项目概况: | 1.招标内容:根据我行与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合作协议》,需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人员满足安顺市人社局、开发区社管局、镇宁县人社局、关岭县人社局、紫云县人社局窗口平台建设,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各服务地点因现有合同到期时间不同,具体服务起始时间及服务月数存在差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①提供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授权方及被授权方双方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符合会计规范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加盖业务章的纳税申报表,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公司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材料(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信用情况良好,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①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报告上无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之后至开标时间前)6.最近三年内与贵州银行无法律诉讼或违约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7.未被贵州银行列入不良类黑名单(限制期限已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0.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1.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其他: | -- |
| 标段/包名称: | 贵州银行安顺分行业务合作类服务(2026年至2027年人社类机构合作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GQQY-ZB2026040260-001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4-30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09 23:59:00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5-20 14:0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1.招标内容:根据我行与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合作协议》,需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人员满足安顺市人社局、开发区社管局、镇宁县人社局、关岭县人社局、紫云县人社局窗口平台建设,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各服务地点因现有合同到期时间不同,具体服务起始时间及服务月数存在差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①提供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授权方及被授权方双方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符合会计规范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加盖业务章的纳税申报表,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公司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材料(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信用情况良好,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①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报告上无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之后至开标时间前)6.最近三年内与贵州银行无法律诉讼或违约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7.未被贵州银行列入不良类黑名单(限制期限已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0.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1.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 其他附件: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 ||
联系人: | 艾女士 | 联系电话: | 1758513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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