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锦福逸居二期项目施工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集贤县集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511-230521-04-01-453864)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建筑面积58762.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00.49平方米(住宅面积45454.01平方米、商业面积8665.8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480.68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4161.86平方米, 建筑工程高度53.25米,单跨跨度8.4米。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锦福逸居二期项目施工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公开招标 | 2026年5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8360.31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无要求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财务要求:无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