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LN1008391 | ||
| 标的名称 | (2025)1751大东区观泉路高架桥与东贸路交汇处,路口东侧(编号G166)、西侧(编号G165)各一个,皇姑区金山路高架桥与鸭绿江街交汇处,路口东侧(编号G111)、西侧(编号G110)各一个,共计4个桥墩灯箱广告位设置使用权(一年期)整体转让 |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大东区观泉路高架桥与东贸路交汇处,路口东侧(编号G166)、西侧(编号G165)各一个,皇姑区金山路高架桥与鸭绿江街交汇处,路口东侧(编号G111)、西侧(编号G110)各一个,共计4个桥墩灯箱广告位设置使用权(一年期)整体转让 | ||
| 实物类别 | 其他 | ||
| 标的名称 | (2025)1751大东区观泉路高架桥与东贸路交汇处,路口东侧(编号G166)、西侧(编号G165)各一个,皇姑区金山路高架桥与鸭绿江街交汇处,路口东侧(编号G111)、西侧(编号G110)各一个,共计4个桥墩灯箱广告位设置使用权(一年期)整体转让 | ||
| 标的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数量 | 4 |
| 现场查勘安排 | 现场踏勘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4-23987118 | ||
| 附加信息 | -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9.59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同时,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一次性支付资产评估服务费2,000.00元整(人民币贰仟元整)。 3、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以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户外广告设施安装不得破坏桥墩结构,影响桥墩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桥下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6、户外广告设施运行期间,应对结构、画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7、单个桥墩灯箱规格尺寸为:下沿宽5.2米、上沿宽5.6、高度2.5米、厚度1.9米,灯箱下沿距地面高度2米;采取钢架结构并做好封装、包边等措施、不得外露,喷绘布或灯箱布覆盖;如设置照明装置应采取内透光形式。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无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户外广告经营资质。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5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已缴纳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款后持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证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6)受让方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其他约定。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
| 起始价(元) | 9590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2-08 15:31:44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2-16 10:10:00 |
| 转让方 | |||||||||||||||||||||||||||||
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
暂无数据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