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LN1008674 | ||
| 标的名称 | (2025)3355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废旧包装物一批转让项目 |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2025)3355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废旧包装物一批转让项目 | ||
| 实物类别 | 设备(废旧资产) | ||
| 标的名称 | (2025)3355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废旧包装物一批转让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甘井子区 | 数量 | 1 |
| 现场查勘安排 |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12.31-2026.1.8 查勘登记电话:吕志刚 13304426585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6.1.8上午9:00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3.441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10%。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服务费等),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3、产权交易机构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服务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4、意向受让方按照1万元交纳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交易机构确认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3个工作日将全额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所在接到转让方对本项目验收合格通知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原路无利息退至受让方账户。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废旧包装物一批。主要包括包装纸箱约11.9吨、托盘(材质:木质)约573个、聚丙烯产品包装袋(材质:聚乙烯)约10吨。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指定)范围内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准,披露信息各资产数量仅作参考。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标的资产整体成批不检斤处置。 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9:00集合。欲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买人须在2026年1月8日9:00统一在辽宁省大连市山明街142号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第五联合车间)门口集合,由出让方相关工作人统一带领竞买人参加现场踏勘活动。同时请各位竞买人踏勘前自行完成线上预约办理,预约审核通过后方能入厂参加踏勘,如未提前线上完成预约办理,将无法进入厂区踏勘。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预约具体流程: ①、如下图片1中右侧标注第一步的二维码放大后用微信扫描识别进入小程序; ②、进入后点击“访客预约”; ③、输入预约邀请码为“50426712-1”,并完善来访人员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8:00,预约结束时间2026年1月8日14:00,来访事由为“参加大连石化废旧包装物现场踏勘”。 注:踏勘现场点击预约通过的电子通行证“扫一扫”,扫描图片1左侧二维码即可进入。预约审核通过后方能入厂参加踏勘,如未提前线上完成预约办理,将无法进入厂区踏勘,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披露信息资产数量仅作参考,整体不检斤处置。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及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成交后表示受让方对实物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意向受让方应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预展时间需按转让方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标的资产如有清单,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等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以现场标的踏勘实物现状及范围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和清单的一切现状,意向受让方及受让方不得再以现场标的与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交易保证金等。 4、本次标的因再次利用或其它用途使用产生的风险,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转让方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库。 6、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13%),除增值税以外,其他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5.12.31-2026.1.8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12.31-2026.1.8 查勘登记电话:吕志刚 13304426585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6.1.8上午9:00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1.8 下午16点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6.1.9 14:00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勘验标的,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受让方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意向受让方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转让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诺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石油系统或转让方资源库内未被列入违规企业名单(黑名单)。如情况与承诺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 转让方 | |||||||||||||||||||||||||||||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
暂无数据 | |||||||||||||||||||||||||||||
| 项目附件材料 | 2 拍卖确认书.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