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南港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餐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ngc2026-04-1 | ||
| 采购单位 | 河南港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售标开始时间 | 售标截止时间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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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河南港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餐项目 | 2026/04/29 00:00:00 | 2026/05/06 23:59:59 | 23.22 万元 | 0 元 |
| 供餐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一、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 河南港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餐项目 1.2 服务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500米范围内餐厅。 1.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8个月,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合作良好,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壹年,具体续签条件另行约定。 1.4 供餐规模 预计日均供餐人数30人;供餐频次为:早餐、午餐、晚餐,每周供餐5天(如遇节假日调整,另行通知)。 1.5 供餐方式 服务商需提供用餐场地及必要设施(如桌椅、餐具等),并负责场地及设施的日常维护、清洁,确保场地环境舒适、设施正常使用。 1.6 供餐时间 早餐:7:00-8:30; 午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1.7 餐标要求 本项目餐标为:每人每天45元。餐标包含食材成本、人工成本、调料成本、餐具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招采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服务商需在满足餐标要求的前提下,保障菜品质量和分量。 1.8 费用结算 1.8.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8.2结算日期:服务商需在次月2号前向招采方提供上月合规发票及用餐明细(经甲方确认签字),招采方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可适当延迟支付和提供上月用餐明细及发票,但应明确具体延迟期限。 1.8.3人数及用餐金额核定: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每日用餐记录或打卡数据作为结算唯一依据。 1.8.4异议处理:若甲乙双方对用餐人数、金额以及内容明细存在异议,甲方有权暂不支付有争议部分的用餐费用。双方应在发现异议后的7个工作日内积极沟通核实,待核实无误后,甲方按照核实结果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二、供餐要求 2.1 菜品质量与标准 2.1.1 菜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色泽鲜亮、口味适宜、营养均衡,无变质、异味、异物等问题。 2.1.2 每月需制定详细的菜品菜单,菜单应多样化,涵盖荤菜、素菜、汤品、主食等,兼顾不同口味需求。 2.1.3 食材采购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优先选择有资质的正规供应商,建立食材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食材可追溯。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材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1.4 采购方定期(如每季度)对餐食质量、数量、卫生进行匿名问卷调查,满意度低于一定标准(如80%)可要求整改,并作为后续续约的参考。 三、资格与人员要求 3.1 服务商资格 3.1.1 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3.1.2 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覆盖本次供餐服务内容。 3.1.3 服务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吊销执业执照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3.1.4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潜在供应商,以及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1.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3.2 人员要求 3.2.1 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厨师、服务员、保洁员等)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2.2 厨师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各类菜品的制作流程和标准,能够根据菜单要求精准制作菜品。 3.2.3 服务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能够及时响应就餐人员的合理需求。 四、其他要求 4.1 场地要求 服务商要保持用餐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对用餐场地进行全面消毒。 4.2 设备要求 配备有效的清洗消毒设备,对餐具、厨具等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消毒效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消毒记录完整可追溯。 五、投标文件要求 5.1 投标文件组成 5.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投标); 5.1.2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1.3 人员健康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投标文件递交 5.2.1 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24时00分。 5.2.3 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七楼综合管理部。 5.2.4 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采方有权拒收。 六、评审与合同签订 6.1 评审原则 招采方将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6.2 中标通知 评审结束后,招采方将在2天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6.3 合同签订 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与招采方签订供餐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采方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 七、招采文件获取信息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6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获取招采文件: 7.1线上获取: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阳光平台线上具体操作流程: 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完成登录; 登录后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后选择【采购业务】-【采购公告】; 在采购公告列表中查询目标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若报名多标段,需选择相应标段参与); 操作细节可查阅“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 — 业务指南 — 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7.2线下获取: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七楼综合管理部获取。 联系人:王先生 18530985302 八、询比响应文件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七楼综合管理部,响应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8.3评审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八楼第一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一、其他事项 11.1 本采购要求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1.2 本采购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招采方所有。 11.3 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3715258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 招采方(盖章):河南港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