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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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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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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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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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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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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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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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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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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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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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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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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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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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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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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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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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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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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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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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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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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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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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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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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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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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设计文件: 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1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8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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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从以下 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一档)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93%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五:ABC合成法。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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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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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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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1设计文件(5分)
|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5分)
| 1).本项目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设备及配套工程设计是否合理。 2).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之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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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1.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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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6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5 分,每高 1%扣 1 分(负偏离扣分的 2 倍);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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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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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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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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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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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安装管理方案(1分)
| 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施工安装实施、管理方案、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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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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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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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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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 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 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 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正高级工程师。 4、 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正高级工程师。 5、 设计技术经济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 7、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设备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齐全的得2分,有1项不满足得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任意一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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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厂工程。 每提供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0.5分,此项最高得1.0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上述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②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限评2项。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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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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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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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3(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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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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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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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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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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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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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定标标准
| ①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②企业信誉:2023年1月1日(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扬子杯”或“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等。(提供不超过10项,联合体各方的信誉均予以认可)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注:答辩题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出题,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书面答辩。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议举行当日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招标人将提前通知)参加答辩,未执行上述规定者,招标人将取消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资格,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定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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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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