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电动装载机租赁 | 租赁服务 | 50型 | 4.000 | 元/月/台 |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产品相结合 | 金隅冀东智联公司 |
| 1、项目名称:金隅智联电动装载机租赁询比价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价格:投标人限价内自由报价(报价为含税到位价格,含保险与维修,详情见附件)。 4、交付最低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投标报价即视为认同询价项目所有要求,中标后按照招标方通知数量送车。 5、结算方式:一票结算。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上月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开始组织付款。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产品相结合。 7、报价要求:投标人按照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中招标人制定的报价模板填写报价。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8.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已在招标文件中重点标注) 8.3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9、询比价公告时间、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报价开始与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等信息详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网址https://www.bbmgzc.com/ 10、在开标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因为电话不畅导致招标人无法进行开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出厂日期:合同签订完毕后,按金隅智联要求予以供货。 12、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请各投标、报价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 13、 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任一时间的《无欠税证明》; 提供近投标截止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备注: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 业务 联系人:郭东磊15176658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