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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清县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朝阳镇丰收村粮食仓储)

公告-采购意向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4-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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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宝清县 2026 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朝阳镇丰收村粮食仓储)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县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6】20号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粮仓8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实际工程为准)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备注
1
宝清县 2026 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朝阳镇丰收村粮食仓储)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公开招标 
2026年06月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0.00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注:若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数量。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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