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聚合硫酸铁(液体)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聚合硫酸铁(液体)采购项目第三标段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聚合硫酸铁(液体)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2.采购编号:XZDCG2026-025
3.预算金额及数量:
(1)预算金额:637元/吨(不含税),年费用约为834.47万元(不含税)
(2)采购数量:
第三标段(标段编号:XZDCG2026-025-3):北郊、东河东、九原、青山厂、高新厂和西郊计划使用量为3900吨/年,年费用248.43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聚合硫酸铁(液体)(以下简称药剂)采购项目(货物类),主要服务对象是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水质净化厂和各再生水厂。
(2)具体要求
①时间要求:供货期1年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
②供货要求:各水质净化厂分别位于包头市各区,供货时需要按照各厂实际情况供货。
③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合同约定的指标要求,且符合《水处理剂 聚合硫酸铁》(GB/T 14591-2016)一等品液体中的指标要求。具体产品质量要求列表如下:
|
| 序号
| 项目
| 指标(液体)
|
| 1
| 全铁的质量分数/%
| ≥11
|
| 2
| 还原性物质(以Fe2+计)/%
| ≤0.10
|
| 3
| 盐基度/%
| 8.0-16.0
|
| 4
| pH值
| 1.5-3.0
|
| 5
| 密度(20℃)/(g/cm3)
| ≥1.45
|
| 6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2
|
| 7
| 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1
|
| 8
| 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02
|
| 9
| 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05
|
| 10
| 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1
|
| 11
| 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05
|
| 12
| 总氮(TN)的质量分数/%
| ≤0.5
|
| 13
| 总磷(TP)的质量分数/%
| ≤0.5
|
| 14
| 总磷(TP)去除率/%
| ≥80
④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我公司要求,我公司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数据±5%范围内),将扣除三次(含当批次)药剂费用作为违约金。
⑤在本次采购周期内,若发生两次及以上不满足生产稳定运行的药剂质量要求的情况,将提前解约,并按违约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应付药剂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药剂生产厂商;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pH值(10g/L水溶液)、密度(20℃)/(g/cm3)、还原性物质(以Fe2+计)/%、不溶物的质量分数/%、盐基度/%,全铁(Fe)、砷(As)、铅(Pb)、镉(Cd)、汞(Hg)和铬(Cr)的质量分数/%等指标、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其他应自行申告的内容等;报告内容除“总氮(TN)、总磷(TP)的质量分数/%、总磷(TP)去除率/%”外,其余项需应检尽检,不得缺项、遗漏;样品各项指标及检测方法需符合GB/T 14591-2016标准,检测指标需与实物一致(误差率≦5%);
4.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网站查询截图(资格要求中的第4、5项);
5.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6.药剂生产厂商承诺函;
7.药剂检测报告(资格要求中的第3项);
8.提交的药剂样品应平均分为5份( 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00毫升,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
9.现金:2400元检测费(注:此金额为一个标段的检测费,若参与两个标段需携带现金4800元检测费,若参与三个标段需携带现金7200元检测费)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26年04月28日下午17:30起至2026年05月08日下午17:30止,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 地点: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B座13层1308室)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上午09:30
(二)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楼)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 元按照 500 元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
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472-3312966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472-5889217
邮 箱:nmgxzd@126.com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