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脱硫粉剂钢仓利旧改造安装 项目内容:将委托人原一线脱硫粉剂钢仓(80m3)设备保护性拆除、利旧改造安装至二线SCR西北侧。主要包括:粉仓放料、拆除,椎体改造;收尘拆除、防爆改造;粉仓安装、收尘安装、下料分格轮、铰刀安装;与泡棉上料输送对接改造、安环制安;电控柜安装、传感器安装、电缆铺设、调试以及其他附属配件安装、安环设施制安等。所有设备均为利旧设备需要保护性拆除、利旧修复达到使用要求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成后所有安环设施均需达到我公司安全、环保标准,其中所有电气设备设施达到防爆标准(含收尘箱体防爆、粉仓防爆等)。 技术要求:请见附件“脱硫粉剂钢仓利旧改造安装项目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98500元 施工工期:10天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承揽人开具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一次性无息付清。 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请与设备管理部赵乐乐联系,联系方式:18032506277 注: 1、经天眼查、企查查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关系的(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二年内有行政处罚、与金隅集团内企业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被列入金隅黑名单的均不予入围。 2、开标时查出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不能参与评标,定标时查出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不能作为中标单位,如果定标后签订合同前查出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不能与之签订合同。合同履行时查出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与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解除合同。 3、没有提供近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缴费清单)的单位不能入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