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临街门面房总面积204平方米、两年零八个月经营租赁权 | 项目编号: | ZL411321260001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4-27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05-09 |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
| 标的名称: | 标的 五、南召县人民路374号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楼下(现门牌:恋衣格) | 拟出租期限 | 32月 |
| 评估价值: | 1190元/月 | 评估机构: | 河南金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金元评报字(2026)第02008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13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核准(备案)号 :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南召县人民路374号 | 房屋户型 | |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 | 17 |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时间 | ||
| 设计用途 | 房屋结构 | ||
| 所在层数 | 房屋总层数 | ||
| 室内配置 | 目前现状 | 恋衣格 | |
| 标的说明 | |||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 出租方名称: | 河南鑫坤拍卖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姚普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2MAEHRPYK30 | 企业性质: | 非国有企业 |
| 住所: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独山大道玉龙苑15号楼1单元704室 | ||
| 批准单位: | 南召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 批准文件: | 南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支付要求: | 第一次支付房租为:2026年5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拍卖的房屋租赁经营权,租期为两年零八个月(2026年5月1日-----2028年12月31日),网上所示挂牌价为每月的租金。 2、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分期付款按照交易合同约定的支付要求执行)。 4、原租赁户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如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5、意向承租方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 6、由于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拍卖公司不出具拍卖成交价款发票,只出具拍卖佣金发票(普票); 7、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照本次竞拍两年零八个月的总成交价X3.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3、竞买人是企业须提交资料: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 5、可能有租赁押金,需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45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竞买人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协议和按时付清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卡转账,不能用现金交付。 处置方式: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拍卖人损失,然后冲抵委托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
| 相关附件: | |||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注册报名人与交保证金人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及代交,否则报名无效。 | ||
| 中心 联系人: | 李主任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13838706890 |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新汽车站侧对面产业集聚区与综合办公服务平台14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