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5】2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南溪区景潇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5】2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溪经开区。
2.2、规模及投资额:占地面积107亩,建设定制化厂房7.6万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含400个停车位及120个充电桩),配套设计其他基础设施。
2.3、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包含消防、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水、电的接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各类专项及所有的深化设计),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报规、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 。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设计业绩或合同150万及以上的建筑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8 00:00:00 至 2026-05-08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20 09:00: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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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 NNXFJ2026040002001
| (招标)招标文件(三期).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