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阜城县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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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阜发改投资审批【2026】14号 | ||||||||||||||||||||||||||||||||||||||||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所属地区: | 衡水市-阜城县 | 招标内容: | |||||||||||||||||||||||||||||||||||||||
| 阜城县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阜发改投资审批【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现资金未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贯彻落实河北省、衡水市关于助推产业集群提档升级的总体要求,立足阜城本地产业基础和共性需求,以赋能政府数字化治理和企业数字化转型为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为阜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为政府经济治理提供数字化手段,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助力产业集群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建设内容: (1)产业驾驶舱; (2)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3)产品追溯平台; (4)产业共享智造平台; (5)数智底座; (6)产业服务中心; (7)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8)云资源服务; (9)5G-A专网建设。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综合办公楼西楼。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取得相关批复,完成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设计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以及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完工阶段、试运行期、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竣工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或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2 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8 00:00至2026-05-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向河北泰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A座816室 联系人:孟菲联系方式:0318-269413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8-4620760 电子邮箱:fcxjh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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