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0永兴项目交安工程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GK2026042300151662(试)
发布时间:2026-04-27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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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项目交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项目
交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42300151662(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交安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建设规模:主线全长 4.323Km(含新建中桥140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Km/h建设,桥梁宽 24.5 米。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主线、路线交叉、改移道路及周边相关道路等各类设施上的所有波形护栏、标志标牌、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混凝土里程牌、百米桩、界碑、减速带、防眩板的材料采购和施工。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 个 标 。 如 果 同 一 投 标 人在 多个包件 中 均排序第 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iccec.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供查阅,现金支付,不开发票,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10:00 时至 2026 年 5 月 5 日 10:00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15:0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G240永兴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闫先生
电 话:15927664350
2026 年 4 月 27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资质等级不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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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
1.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在完成分包产值达到分包合同金额的30%之前能够保证项目资金周转及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不申请工程款支付;能够严格执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条款,不要求招标人支付预付款。 2.我方若不遵守此承诺,贵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
注: 无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其中有 / 个业绩应为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或施工日期自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业绩合同需用扫描,业绩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描述不清者附清单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无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现场管理人员
| 1人
| /
| 主要管理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安全员
| 1人
| 安全员证书
|
机械操作手
| 6人
| /
|
|
混凝土工
| 2人
| /
|
|
辅工
| 5人
| /
|
|
注: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出厂年限
| 其中自有数量
| 每少一台套自有数量承担违约金 (万元)
|
汽车吊
| 15T
| 台
| 1
| 生产日期2020年之后
| 1
| 5
|
随车吊
| 5T
| 台
| 1
| 生产日期2020年之后
| 1
| 5
|
打桩机
| /
| 台
| 2
| 生产日期2020年之后
| 1
| 5
|
划线机
| /
| 台
| 2
| 生产日期2020年之后
| 1
| 5
|
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