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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市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西
发布时间:2026-04-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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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庐山市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施工+运营)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和运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水源联通工程及管网延伸工程。
2.1.1取水工程:①取水泵站:新建观音塘水库取水泵站1座;②取水管道:沿省道S506-横一路敷设一根DN500管道至温泉水厂,长度约4.18公里。
2.1.2水源联通工程:新建蓼南水厂至横塘泵站DN600联通管道9260米、DN500联通管道11007米;新建横塘泵站至温泉水厂DN400联通管道6727米;新建庐山二水厂预留接口至五里加压泵站DN400联通管道329米;新建五里泵站至梅溪片区一期接入口De160联通管道1280米;新建五里泵站至海会水厂DN250联通管道6874米;新建五里泵站至玉京水厂DN200联通管道4540米。
2.1.3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e25-DN250配水主支管及入户管约38.08公里,新增入户水表627套及配套设施等。海会镇管网延伸至海会社区、光明村、五洲村,温泉镇管网延伸至隘口村及东山村。
2.2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初设批复投资额为11035.63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3004244.29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运营”模式,其中:
1)施工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运营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运营管理期内的日常运营、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如有)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等工作。
3)实际工作的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等)、运营管理负责。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总承包和运营标。
2.5 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运营管理标准:实际运营工作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在整个运营期间,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运营状态,对项目设施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的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者江西省已经颁布实施的和未来可能颁布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2.6 计划工期:
(1)施工工期: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重要节点工期:①水厂联通工程(南片区)桩号K14+980~K20+020及BK2+634~BK3+334段于2026年6月30之前完成;②水厂联通工程(南片区)于202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③水厂联通工程(北片区)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运营管理期限:免费运营5年,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运营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运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水的生产及供应,自来水或饮用水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务及环保行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相关配套服务);
(3)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含开标当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见索即付形式);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或验证通过(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jxsggzyjypttydlmh/login_center.html)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庐山市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4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到开标现场进行现场答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发包人要求中《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6异议提出与答复
7.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6.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7.6.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7.7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庐山市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2-255739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
地      址:庐山市秀峰大道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5979997101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井冈山大道1338号4楼468室、406室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1507948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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