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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省道沈张线(于洪新民界至三道岗子段)、(吴长岗至水口段)、(水口至法库新民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4-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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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沈阳市省道沈张线(于洪新民界至三道岗子段)、(吴长岗至水口段)、(水口至法库新民界段) 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
沈阳市省道沈张线(于洪新民界至三道岗子段)、(吴长岗至水口段)、(水口至法库新民界段)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省道沈张线(于洪新民界至三道岗子段)、(吴长岗至水口段)、(水口至法库新民界段) 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沈阳市省道沈张线(于洪新民界至三道岗子段)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沈阳市省道沈张线(吴长岗至水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沈阳市省道沈张线(水口至法库新民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82号、辽交发展工程[2026]83号、辽交发展工程[2026]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该工程位于省道沈张线沈阳新民市境内。路线起于于洪新民交界处,终于三道岗子,设计桩号为K33+458-K45+500(统计桩号为K33+498-K45+500),全长12.042公里。
该路段于2019年大修,路面结构为10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目前该路段病害以纵横缝为主,局部存在龟裂、块裂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1.2该工程位于省道沈张线沈阳新民市境内。路线起于吴长岗,终于水口,设计桩号为K57+079-K63+083,全长6.004公里。
该路段于2019年大修,路面结构为10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公主屯镇内加铺4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
目前该路段病害以纵横缝为主,局部存在龟裂、块裂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1.3该工程位于省道沈张线沈阳新民市境内。路线起于水口,终于法库新民界,设计桩号为K63+564-K76+097,全长12.533公里。
该路段于2014年大修,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3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019年加铺4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下设橡胶沥青碎石封层。
目前该路段病害以纵横缝为主,局部存在龟裂、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6年06月0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共计14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工(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应由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所拟派。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须以路面修复养护任务为主,且必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资质”,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禁止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禁止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类似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 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4月24日19时00分至2026 年04 月30 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5如遇投标工程量清单或平台操作等问题可与新点软件王工联系:1301946600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R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民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民市站前东路33号
邮编:1103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024-27622178
招 标 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民市站前东路33号
邮编:110300
联系人: 秦先生
电 话:024-27629315
招标代理: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公园道壹号
联系人:周文彬

联系电话:024-62900000
                2026年 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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