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项目类型:活动氛围布置;服务类型:按需;人员等级:初级;是否发光:否;材料:按需定制;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39635.00 | - |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验收与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及活动服务全部完成后 ,校方组织专业验收小组 ,按照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 ,进行全面验收(含物料质量、搭建质量、服务质量、撤场情况等) ,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 ,若有任何一项验收不合格 ,中标人须在校方指定期限(不超过24小时)内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所有费用,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验收合格后 ,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 ,校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后6个月内 ,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若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发票、发票不合格 ,或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校方有权顺延付款 ,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 |
| 服务内容要求 | 1.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服务按校方最终确定的方案执行。服务时须派专人负责,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服务安全承诺书。 2.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按照校方最终确定方案要求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位置完成服务。 (2)分批服务的,中标人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2小时内上门。 (3)在运输及服务过程中,由于中标人原因在服务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在中标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全责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学校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 3.报价说明: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设计费、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税费、质检费、验收费、辅助材料费、制造费、购置费、工伤保险等项目实施完成的一切费用。 4.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配备专业的技术团队,能提供专业、快速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或者保证到达现场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3个日历日(搭建1个日历日,使用2个日历日,拆除时间不含在内)。按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在服务时间内中标人须24小时保持联系畅通,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 6.报价前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 。 7.投标单位须具备与本次采购所对应的活动策划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 |
| 实质性响应 | 1.竞价结束后预成交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设计与搭建方案1份(须附相关方案释义、平面布置图、灯位布置图、3D效果图、舞台搭建示意图、强弱电走向图、材料清单等纸质资料),送至总务处。由学校审定,审定合格后再确认成交;审定不合格或不提供方案者,则本次竞价作无效处理。 2.片头、主背景、电子节目单设计需在学校预定的时间内交稿,中标方按照甲方提出修改的要及时按需求修改,不可以忙为由拖延。 3.灯光音响师出具演出行业资格证书。彩排演出过程中不可出现啸音,音质要符合节目类型,彩排演出时话筒数不可遗漏。 4.中标方必须满足所有本次采购商务要求,否则作竞价无效处理。 5.中标方参加本次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明白并同意本次竞价所有要求,一旦发现有虚假响应情况,即使确认成交,也将被取消供货资格。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方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