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
ZJBBFA202604020002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114客服热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号、预约挂号、114移车、快递派单、订餐、代驾、媒体热线、老干部一键通、民政局“一键呼叫”、市民卡、总经理热线、外呼调查、通知、智家、康养等。提供驻场运营管理、人员招聘培训、质量管控、IT 支撑、设备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安全、应急接续等全流程服务。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80万元(不含税)。
(2)续签计划:本次询比的成交供应商如果履约考核表不低于90分,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可续签2次、每次1年。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3)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成交份额】。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
|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
| /
| 1800000
| 浙江温州
|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2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1名到第2名成交份额分别为【60%】、【4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为不含税基准价格的100%
(不含税基准价格如下:
综合话务接听 不含税基准价格0.9元/通;
录入派单回拨 不含税基准价格0.23元/通;
回访类业务 不含税基准价格1.5元/通;
复杂业务处置 不含税基准价格1.8元/次)。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的【类似话务外呼服务】项目业绩累计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5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6年05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项目承接要求
| ★本项目要求成交后提供现场驻点服务团队,驻点服务团队人员规模不少于16人,其中第一成交人配置不少于10人,第二成交人配置不少于6人;投入本项目的驻点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10日内到位,且实际驻点服务团队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一致率不得低于8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提交承诺函及驻点服务人员名单)。
注:供应商响应阶段,须按照第一成交人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组建不少于10人的驻点服务团队。若后续成交,签订合同时的最终驻点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按“对应成交档位要求的最低人员数量+供应商承诺额外增配的人员数量”计算。例如,若供应商承诺按15人配置且为第二成交人,则最终驻点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为6+(15-10)=11人。
| 2
| 项目承接要求
|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依规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用,确保用工行为合法合规。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劳动合同的履行,并承担劳动纠纷处置、员工安全保障等全部相关责任,凡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任何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从业人员,若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公致残、因公死亡、意外事件及各类劳动纠纷,均由供应商依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并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因所雇佣员工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而将采购人列为劳动关系主体。(供应商须提交承诺函)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5日08时00分00秒至
2026年04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 地 址:
|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 邮 编:
| 325000
| 邮 编:
| 310000
| 联 系 人:
| 丁工
| 联 系 人:
| 冯金楷【报名联系人】、张珺斓
| 电 话:
| 15305770785
| 电 话:
| 13857723185 1500589964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826066763@qq.com
| 网 址:
|
| 网 址:
| https://hxzhaobiao.hxdi.cn/
|
|
| 开户银行:
| 登录https://hxzhaobiao.hxdi.cn/查看
|
|
| 账 号:
| 登录https://hxzhaobiao.hxdi.cn/查看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
ZJBBFA202604020002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114客服热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号、预约挂号、114移车、快递派单、订餐、代驾、媒体热线、老干部一键通、民政局“一键呼叫”、市民卡、总经理热线、外呼调查、通知、智家、康养等。提供驻场运营管理、人员招聘培训、质量管控、IT 支撑、设备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安全、应急接续等全流程服务。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80万元(不含税)。
(2)续签计划:本次询比的成交供应商如果履约考核表不低于90分,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可续签2次、每次1年。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3)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成交份额】。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
|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6-2027年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项目
| /
| 1800000
| 浙江温州
|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2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1名到第2名成交份额分别为【60%】、【4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系数为不含税基准价格的100%
(不含税基准价格如下:
综合话务接听 不含税基准价格0.9元/通;
录入派单回拨 不含税基准价格0.23元/通;
回访类业务 不含税基准价格1.5元/通;
复杂业务处置 不含税基准价格1.8元/次)。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的【类似话务外呼服务】项目业绩累计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5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6年05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114客服溢出话务外包服务
|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项目承接要求
| ★本项目要求成交后提供现场驻点服务团队,驻点服务团队人员规模不少于16人,其中第一成交人配置不少于10人,第二成交人配置不少于6人;投入本项目的驻点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10日内到位,且实际驻点服务团队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一致率不得低于8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提交承诺函及驻点服务人员名单)。
注:供应商响应阶段,须按照第一成交人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组建不少于10人的驻点服务团队。若后续成交,签订合同时的最终驻点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按“对应成交档位要求的最低人员数量+供应商承诺额外增配的人员数量”计算。例如,若供应商承诺按15人配置且为第二成交人,则最终驻点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为6+(15-10)=11人。
| 2
| 项目承接要求
|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依规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用,确保用工行为合法合规。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劳动合同的履行,并承担劳动纠纷处置、员工安全保障等全部相关责任,凡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任何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从业人员,若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公致残、因公死亡、意外事件及各类劳动纠纷,均由供应商依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并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因所雇佣员工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而将采购人列为劳动关系主体。(供应商须提交承诺函)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5日08时00分00秒至
2026年04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 地 址:
|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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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4-24 17: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