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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玉丰镇喀拉苏村巷道渠涵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源县玉丰镇喀拉苏村巷道渠涵建设项目已经由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综字[2026]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源县玉丰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源县玉丰镇喀拉苏村巷道渠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源县玉丰镇喀拉苏村
2.工程规模:在喀拉苏村原有渠道重建30U型渠9997.74米,50梯形渠865米,1-0.3米钢管入户管涵1447米,1-0.5米钢管涵6.5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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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2526033100434001001
| 新源县玉丰镇喀拉苏村巷道渠涵建设项目
| 建设规模:在喀拉苏村原有渠道重建30U型渠9997.74米,50梯形渠865米,1-0.3米钢管入户管涵1447米,1-0.5米钢管涵6.5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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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视为有在建项目)。
(3)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对业绩不做要求。
(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日期为准)。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②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且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③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中不良行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④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须查询: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⑤投标人须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未在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限内(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不存在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承接工程项目的情形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⑥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承诺函中需体现出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处罚的,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⑦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负责人不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情形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承诺人单位公章。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若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信誉要求中所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须体现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当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信誉要求中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应当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下载打印并逐页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①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及人员配备标准要求自行配备。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0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单位公章;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0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无委托代理人时,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0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25日10时00分至2026年04月30日19时30分;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价格:无(免费下载)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10时30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3.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①
招标人:新源县玉丰镇人民政府,地址:新源县玉丰镇,
联系人:王玉伟,
联系电话:18399435828;②代理机构: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9层918号,
联系人:谢华,电话:0999-8800335)。
5.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新源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999-502221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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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源县玉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新源县
招标人邮编:835800
招标人
联系人:王玉伟
招标人
电子邮箱:/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399435828
招标人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久质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9层918号
代理邮编:835000
代理
联系人:谢华
代理邮箱:
3364007562@qq.com代理
联系电话:0999-8800335
代理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