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琼海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治理工程(5个片区)-兴海路段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琼海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治理工程(5个片区)项目实施,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拟对该项目兴海路段公开遴选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琼海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治理工程(5个片区)-兴海路段
二、项目概况:
(1)排水单元内部新建排水管道总长约38.3km,管径范围DN150-DN600;
(2)清淤、检测市政排水管网总长度约82.7km,检测市政排水检查井7878座;
(3)修复市政排水管道总长度约36.6km,管径范围为圆管DN200-方涵3000mm×1200mm;
(4)改造市政错混接点、断头点、变异异常、倒坡管段以及空白区管网补建,新建市政排水管道总长度约34.63km,管径范围DN300-DN1200;
(5)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的建设;
(6)南方花园积涝点整治:新建断面尺寸为3500mm×2000mm至4500mm×2000mm的雨水方涵总长约1.63km;
(7)双沟溪河道清淤:对双沟溪(桩号K2+368.64-K5+927.72段)下游河道进行清淤,总长度约3.56公里,清淤量约2.4万立方米。
三、服务内容及工期
1、服务内容: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涉路施工安全评价技术规范》(JTG/T4520-2025)及公路管理机构要求,开展兴海路段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完善以及协助办理审批相关的技术支撑工作。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及通过评审。
四、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
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二)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服务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及电子版(盖章PDF)各一套,两者需要一模一样,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且材料密封。
1.报价函(控制价:52000.00元,报价如超过控制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提供至少2项近3年内公司承办的海南省内涉路安全评价(评估)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近半年内依法纳税的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5.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①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应急管理部网站注册信息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后,聘用单位需为报价单位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②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以上截图为全屏截图,截图日期为遴选公告发布之后);
9.提供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址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间逾期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琼海市嘉积镇德海路288号(水投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陈工,电话:0898-62928980。
前往现场投递资料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复印件以备审查。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报价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遴选方式
(1)在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参与遴选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根据有效报价与基准值计算偏差率,偏差率=|竞价人报价-基准值|/基准值×100%,偏差率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偏差率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2)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报价下浮不得超过20%。采购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同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附件:报价函格式
琼海市水务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附件:报价函格式.docx 下载